智力障礙

 
     

 

基本認識

 

 

智力發展障礙是兒童在發育期間( 18 歲以下)所出現的發展問題。智力發展障礙是他們的智力(包括掌握概念,如:邏輯、思維、推理、顏色、形狀、數學、空間、對比等)及適應能力(包括:溝通、自我照顧能力、家庭生活、社交及人際關係技巧,使用社區資源、自我管理、功能性學業技能等)均明顯比同齡兒童為弱。

 
 
  智能不足 Mental Retardation 詳細診斷準則( DSM-IV )( APA , 1994 )(中文譯本根據孔繁錦、孔繁鐘, 1996 )  
 
  • 一般智力功能顯著低於一般水準:個人智力測驗智商分數約 70 或 70 以下(對嬰兒則需臨床判斷智力功能顯著低於一般水準);

  • 適應功能(意即此人有效滿足其文他團體針對其年齡所預期能力的標準)中如下述至少兩項同時有缺陷或障礙。這些包含:溝通、自我照顧、家居生活、社交╱人際關係技巧、使用社區資源、自我管理( self-direction )、功能性學業技能、工作、休閒娛樂、健康、及安全維護;

  • 十八歲以前即初發。

 
     
反映智力發展障礙的嚴重程度的數碼:

輕度( mid )智能不足: 智商分數在 50-55 到大約 70

中度( moderate )智能不足: 智商分數在 35-40 到 50-55

重度( severe )智能不足: 智商分數在 20-25 到 35-40

極重度( profound )智能不足: 智商分數在 20 或 25 以下

嚴重度未註明之智能不足( Mental Retardation , Severity Unspecified ):若強烈懷疑個案為智能不足,但其智能無法以標準智力測驗來施測(如智能過低或合作,或個案為嬰兒),則可使用本診斷分項。

 

成因

  • 遺傳因素或染色體病變

  • 懷孕及生產因素:母親在懷孕期間服用不當藥物或食用過量酒精、難產或早產嬰兒併發症

  • 腦部受損或染病

  • 不明因素:大部份個案成因未明

 

發病率

大約 2.5% 的兒童患有智力發展障礙( Pierangela & Giuliani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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