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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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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寫障礙為特殊學習障礙 Specific Learning Disorders 的其中一種,特殊學習障礙之定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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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習障礙的分類包括( APA , 19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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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寫障礙( Developmental Dyslex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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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語言障礙( Specific Language Disor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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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障礙( SLD in Mathemat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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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技巧障礙( SLD in Motor Execution and Plan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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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語言學習障礙( Non-verbal Learning Disor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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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讀寫障礙的特徵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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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精神病學會心理異常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 DSM-IV ) |
閱讀疾患 Reading Disorder |
A 在有關閱讀正確性及理解程度的標準化個人測驗中,閱讀表現顯著低於預期應有的程度。此預期乃衡量此人的生理年齡、測量得到的智能、及與其年齡相稱的教育而判定。 |
B 準則 A 之障礙顯著妨害其學業成就或日常生活需要閱讀能力的活動。 |
C 若有一種感覺能力缺陷,此閱讀困難也遠超過此缺陷通常影響所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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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表達疾患 Disorder of Written Expression |
A 在標準化個人測驗,(或文字寫作技巧的功能性評估)中,文字寫作技巧表現顯著低於預期應有的程度。此預期乃衡量此人之生理年齡、測量得到的智能、及與其年齡相稱的教育而判定。 |
B 準則 A 之障礙顯著妨害其學業成就或日常生活需要作文的活動(如寫文法正確的句子及有條理的短文)。 |
C 若有一種感覺能力缺陷,此文字寫作技巧的困難也遠超過此缺陷通常影響所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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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讀寫障礙的 診斷年齡 必須為 6 歲 1 個月或以上 及就讀於本地 小學的一年級 學生。由於讀寫障礙是一項發展性的障礙,部份徵狀可早於 6 歲前顯現出來。因此,現在亦可於兒童足 5 歲及就讀於高班時(即 K3 或 N4 ),及早識別有讀寫障礙早期徵狀的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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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亦可參考由香港特殊學習困難研究小組出版的「香港學前兒童學習行為量表」來識別有讀寫障礙早期徵狀的兒童。(網址: www.hksld.psy.hku.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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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因 |
1. 遺傳因素 |
2. 生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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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認知過程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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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為方面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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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病率 |
讀寫障礙早期徵狀發病率為 5% ( Pierangela & Giuliani, 2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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