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展遲緩及障礙
基本認識
語言能力可分為理解及表達兩個方面,理解的能力可再細分為理解物品名稱、功用、指令及問題等。而表達能力則可細分為表達的內容、句式及運用。倘兒童在理解和表達其中一方面的能力或兩方面的能力較同齡兒童為弱,則該兒童有語言遲緩的情況。若兒童的語言表現異於同齡的兒童,並影響其發展,則該兒童有語言障礙的情況。
發病率
約 10-15% 的兒童有不同程度的語言遲緩或障礙( Hedge , 1996 )。
成因
未有一致定論。研究顯示相關的因素包括不同的病症,如自閉症、唐氏綜合症,語言環境(缺乏刺激、多種語言),遺傳或意外等。